工伤没有评上级别的情况下,员工依然可以享受一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
如果员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征得经办机构同意后,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员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因伤情严重或情形特别,需得到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后,方可适当延长此期限,但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员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相关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虽然工伤没有评上等级,但员工依然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等级而定。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员工,其遗属可以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所有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