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申请时间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综上所述,工伤的申请时间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及时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30日内提出申请,则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通常需要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