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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如何确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2:49:20    

年假的确定主要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

年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年休假天数的具体规定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的折算方法

对于新入职员工,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特殊情况的处理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如果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的安排与支付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