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的产假天数如下:
148天。
在顺产产假的基础上增加15天。
每多生育一个宝宝,产假增加15天。例如,生育双胞胎的产假为顺产的148天加上15天,总计163天。
此外,根据最新规定,南宁的产假还包括以下附加假期: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分娩后,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
因此,综合来看,南宁的产假天数为:
一般情况下:98天(基本产假)。
难产:98天(基本产假) + 15天(难产假)。
多胞胎:98天(基本产假) + 15天 × n(每多生育一个宝宝)。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建议:
具体产假天数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单位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