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两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因此,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为两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并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此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且试用期的时间有上限,没有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