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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特别程序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40:13    

刑诉法特别程序包括以下几种: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进行。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的情况,可以对其违法所得进行没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确保违法所得的合法追缴。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对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如果其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后,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缺席审判程序:

在被告人逃匿、死亡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判,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判决。

这些特别程序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当事人和解,有效打击犯罪,以及保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