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这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常见情形,适用于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
当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时,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合同终止。
当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时,劳动合同终止。
除了上述情形外,法律、行政法规可能还规定其他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例如,劳动者因故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新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等。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注意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和条件,依法履行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