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灵活且常见,双方需就解除合同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
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
即时解除:在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过错行为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些过错行为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过错性辞退:在劳动者存在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这种解除方式不需要提前通知或支付额外工资,但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非过错性辞退:在劳动者无过错但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裁减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裁员时必须遵守严格条件和程序,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建议
提前规划:劳动者在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前,应提前规划好离职后的工作安排和薪资结算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