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的工伤认定结果通常在 60日内作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则可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伤认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那么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会中止。此外,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因此,从提交申请到工伤认定书下来,一般需要60天时间,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缩短至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