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开庭公告的发出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法院应当在开庭 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并且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还需要在开庭三日前向社会发布开庭公告。
若案件涉及重大复杂情况或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法院可以适当延长一个月审理时间。但无论如何,法院应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若无法直接送达给当事人,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综上所述,刑事开庭公告的发出时间为 开庭前三天,并且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还需在开庭前三天对社会发布开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