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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首创司法公开与数据安全融合规范,全程可追踪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7 15:20:00    

南都讯 记者杨伽 赵青 通讯员谢君源 胡文斌 4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广州法院司法公开标准体系制定阶段性成果”新闻发布会。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司法公开办主任吴翔参加并介绍广州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司法公开办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周冠宇,司法公开办副主任、科信处处长黄健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宣教处副处长林锐君主持。

会议现场。彭勇 摄

发布会上,吴翔指出,开展司法公开是落实宪法法律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广州法院坚定做实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靠前探索路径、拓展广度深度、厘清规范边界,推动做实监督制约、促进办案提质增效、优化群众诉讼体验,成功走出一条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的“广州路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决策部署,落实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广州法院率先启动司法公开标准体系制定工作,目前已完成标准体系框架构建及首批23项标准初稿的制定,司法公开标准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司法信息从生成到销毁均可追踪

首创司法公开与数据安全融合规范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次广州法院发布的司法公开标准体系创新引入司法公开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

运用 “互联网+” 的创新性思维和信息学去重新检视司法公开,对每条司法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分类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并打上“身份”标签,实施标签化和要素化管理,从而实现司法信息从生成到销毁所经过的信息流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追踪和管控。

司法公开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标准、业务标准、安全标准、管理标准4大类40项标准,基础标准确立目标原则、术语定义、信息编码规则及负面清单;业务标准规范全流程公开机制;安全标准构建数据全生命周期防护体系;管理标准形成监督考核闭环。

坚持民意导向破解难题。针对不同对象,设置差异化公开标准,在充分平衡维护公众知情权与保护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隐私的矛盾的基础上,兼顾科研机构等特殊主体信息获取行为。建立“负面清单+双审查”机制,破解公开范围界定难题。

数字赋能筑牢信息安全防线。首创司法公开与数据安全融合规范,建立司法公开信息“生成-编码-审查-处理-发布-监管-销毁”等管控机制,运用数据分类分级、脱敏隐名等手段,实现司法透明度与信息安全双提升。

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开标准,并以标准体系为依据,努力构建公开制度更加完备、内容质量精益求精、方式范围精准规范、渠道平台丰富多元的司法公开体系,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将有效助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注入新动能。

下一步,广州法院将持续强化责任意识、标杆意识,引领争先、担当作为,继续开展标准体系制定及申报工作,争取年内实现40项标准全覆盖,为全国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提供可复制“广州样本”,为持续擦亮司法公开这一中国法治亮丽名片作出新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