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订餐时,消费者被要求预先支付的一笔价款,其性质可能是“定金”或“订金”。具体定义如下:
订金通常用于保证预订的诚意,但并不具有定金的约束力。如果消费者按照约定履行了预订,订金通常可以退还;如果消费者违约,订金可能会被作为违约金被店家扣留。
在实际操作中,酒店可能会根据自身政策和预订情况,对预付款的性质进行明确说明。例如,顺风大酒店瑞虹店在吴先生的案例中,将预先支付的900元转化为预付款,并限定在一年内使用完毕,这表明该笔费用更倾向于被视为“预付款”而非“定金”。
建议
消费者在预订酒店时,应明确询问预付款的性质,并要求酒店提供书面确认,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如果需要取消预订,应尽早与酒店沟通,了解预付款的退还政策,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