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治安当场处罚的情形主要包括:
1. 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
2.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3. 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4. 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
5.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
6. 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7. 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8. 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以上情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实际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