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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关于县长副县长等领导分工的通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08:49:0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因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县长副县长等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高鹏(党组书记、县长):主持县政府和政府党组全面工作。

张庆斌(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协助县长抓好政府党组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工商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消防救援中心)、县残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慈善总会,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县烟草公司、中石化方山分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秦鑫(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协助县长抓好政府党组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能源、交通运输、公路及铁路建设地方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能源局、县肉牛产业发展中心、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公路和铁路建设方山协调机构。

联系方山公路段、县气象局,山西省方山肉牛场、吕梁水控集团有限公司横泉水库管理站、吕梁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吕梁机场有限公司、霍州煤电吕梁山公司、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方山分公司、煤运公司、马坊林场、南阳山林场、真武山林场、阳圪台林场(梅洞沟省级湿地公园)、圪洞水文站等省市驻县单位。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呼鹏燕(副县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爱国卫生、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县医疗集团、县中医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老促会,县新闻出版局、县红十字会、县科协、县文联、县新华书店。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智平(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公安、司法、信访、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

分管县司法局(县政府行政复议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武警中队,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第二大队、第九大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亮勤(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教育体育、科技、工业经济运行、国企国资监管、商贸服务、对外贸易、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统计、生态环境、重点工程、劳动竞赛、金融保险、通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商务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统计局、县项目推进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城镇联社、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县供销合作社、县工业产业发展中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方山支局,农行、建行、农商行、邮储银行等驻县金融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人寿保险、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等驻县保险机构,中国邮政方山分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联系县关工委。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玉春(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发展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大数据产业、规划、土地、矿产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国防动员、人民武装、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县数据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县人武部。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欧阳哲(副县长):负责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其他分管领导做好教育体育、科技、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海清(新城建设方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负责吕梁市新城建设方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日常事务。

代管吕梁新区建设(方山)服务中心。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月亮(办公室主任):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县政府各分管领导既要履行好分管领域和行业的工作职责,又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行业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等工作。

县政府成立的常设领导机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根据本通知明确的分工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方山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