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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观察丨为困难群众“兜底”, 山东有三大“法宝”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8 19:21:00    

海报新闻记者 孙靓 济南报道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在山东,民生保障不再是冰冷的政策条文,而是化作千家万户实实在在的温暖。3月1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健全困难群众救助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情况。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于建波表示,近年来,山东在社会救助领域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精准施策,逐步构建起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体系。

“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是山东民生保障的三大“法宝”。在民政部、财政部2024年公布的全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中,山东位居全国第一,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这些成果的背后,是山东在政策供给、工作机制、救助标准等方面的全方位创新与突破。

“近年来,山东省民政厅会同教育、人社、医保、残联等部门,不断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的认定办法,逐步形成了按照困难程度分层管理、按照困难类型分类施策的梯度救助模式。”于建波介绍,山东通过分层分类的救助模式,确保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截至2025年2月,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35.2万人、城乡特困人员34.5万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成员16.3万人。针对这些困难群体,山东实施了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综合帮扶措施。同时,为防止救助“盲区”,改革完善了临时救助制度,通过“急难发生地救助”“24小时先行救助”等政策,切实发挥应急、过渡、补充的作用。2024年,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14.2万人次,其中对非本地户籍人口实施临时救助1893人次。

在救助标准和服务模式上山东不断创新,确保救助成效更加明显。截至2024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较上年提高7%、9%。在济宁,城乡低保标准就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联动、其他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联动。济宁2024年平均提标7.5%,全年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9.3亿元,保障33万余名困难群众,而这已是济宁连续五年6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此外,山东还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服务类社会救助指导意见,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的现金救助向多维的“物质+服务”模式转型,有针对性地向困难群众提供日常访视、看护照料、就医陪护、助餐助浴、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等服务。连续三年投入3200万元开展“情暖夕阳”项目,资助失能低保老年人入住机构或提供居家服务,惠及5.6万名失能低保老人。成功打造了青岛“小桔灯”困难群众心理救助,以及荣成“海螺姑娘”、肥城“桃仙子”分散特困人员照护等一批全国知名的服务品牌。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在儿童关爱服务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国率先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纳入资助范围,符合条件的儿童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除继续领取基本生活费外,再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在助康方面,持续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以来,近1.5万例病患孤儿获得资助。山东已连续3年实施“护佑健康”项目,省慈善总会筹集资金20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孤困儿童购买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最高理赔8万元。2025年,山东将“实施孤困儿童助学助康项目”列入20项重点民生实事,将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用心用情用力呵护孤困儿童健康成长。

如果说民生保障是一张网,山东不仅“织得密”还“织得牢”“织得好”。于建波表示,下一步山东将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扎实实施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不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改革,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升级,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体系,让民生兜底保障这张网更密实、更温暖、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