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新规:自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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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5 20:40:00
沉寂多年的万能险再度迎来了完善与规范。4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规范产品发展、提升保障水平、强化账户管理、强化资金运用监管、规范万能险销售行为五大方面,全面从严监管万能险,旨在从根本上解决万能险在以往发展过程中积累的深层问题。什么是万能险?《通知》指出,万能险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人身保险:一是在产品名称中包含“万能型”字样;二是具有保险保障功能,经合同约定,可以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费或者调整保险金额;三是设立单独保单账户,经合同约定,可以领取部分或全部保单账户价值;四是保单账户价值提供最低收益保证,最低保证利率不得为负。据了解,万能险属于浮动收益产品的一类,目前存量万能险保费规模约占人身险业务总量的15%。根据金融监管总局披露,2024年,代表万能险保费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为5787亿元,相较于2023年全年的5956亿元,小幅下降2.8%。资深行业人士指出,万能险在之前的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例如,保障功能有待强化、账户运作不规范、个别公司资金运用较为激进等。此次《通知》的出台,正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行业痛点,有针对性地通过制度上的从严规范,使万能险业务实现更加健康的发展。在具体措施上,《通知》靶向施策。例如,针对保障功能有待强化的问题,《通知》禁止保险公司开发五年期以下的万能险;针对少数万能险承诺保证收益、投资激进的问题,《通知》重点完善账户运作、资金运用等相关规定;针对万能险销售不规范的问题,《通知》制定万能险销售“负面清单”。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采用“新老划断”,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存量业务,给与一年的过渡期,并要求过渡期内新审批或备案的产品须符合《通知》规定,保障人身险市场平稳运行。《通知》的一大核心内容:允许保险公司在满足相应约束条件时,对万能险产品调整最低保证利率,有效防止利差损风险。同时,对期缴万能险适当提高基本保险费上限,鼓励发展长期万能险。从最低保证利率来看,2017年之前,市场上曾出现过最低保证利率为3.5%的万能险产品;自2023年8月1日起,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下调为2%;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下调为1.5%,并建立了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的机制。业内人士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以往,万能险产品的最低保证利率一旦确定便在后续保障年度内保持固定。随着《通知》的出台,万能险产品规则将发生变化。以当前 1.5%的最低保证利率为例,当市场利率下行时,最低保证利率可能逐步降至1%甚至0.5%;而在市场利率上行周期,该利率也有望上调至2.5%。”《通知》特别强调,要强化万能险资金运用监管,强化集中度监管和非标投资监管,对万能险资金运用从严设置上限。强化关联交易监管,禁止通过多层嵌套、通道业务等方式开展不当关联交易。针对几类比较突出的资金运用问题,《通知》做出更为严格细致监管标准。例如,规定保险公司严格控制大类资产投资比例,主动管控单一行业、单一品种和单一交易对手等投资集中度比例。具体来看,投资单一未上市企业股权的余额,不得超过该未上市企业总股本的20%;投资单一股权投资基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该股权投资基金实缴份额的30%;投资单一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得超过该产品实缴规模的25%;投资单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余额,不得超过该产品实收信托规模的25%(信用等级为AAA级的除外)。此外,《通知》还规定,不得通过化整为零、多层嵌套、通道业务、股权代持、资产代持、互投大股东、控股子公司等方式开展资金运用,规避关联交易监管要求,损害保单持有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