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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后随军家属怎么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0:53:02    

随军家属在军人转业后的安置主要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和《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等相关政策进行安排。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安置方式:

按照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

配偶得到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

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

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

随调安置

家属随调指的是军队干部转业后,其家属要有正式的工作(有行政、事业或企业编制的工作),并且需要符合家属随调的规定条件才可以随同转业干部随调到他的安置地,由当地政府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工作安排

经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按规定条件批准的随军家属,可按享受就业安置。具体安置方式包括:

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

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档案和养老保险

家属随军后没有档案的,不予安排工作。若家属随军前在地方有正式工作且档案齐全,转业后可以回原籍地方重新安置。若家属随军前没有正式工作,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在部队驻地或原籍地方安排工作,并可能需要缴纳养老保险。

优先安置

飞行员、潜水员以及基层单位的随军家属应优先安置。

协调安置

对随军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工作的随军家属,由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根据安置任务和本人实际情况,每年合理拟订计划,协调驻军所在地有安置能力的接收单位逐步解决。

落户手续

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综上所述,随军家属在军人转业后的安置主要依据个人情况和配偶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安排,同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政策要求。建议家属在转业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与当地安置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顺利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