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新设企业: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已有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供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具体方位图。若农村地址无门牌号,需提交方位图示;多家企业共用同一门牌号时,还需提交地址分割方位图示。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若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也需提供其身份证明。
列出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和工具清单。
提供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提供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等。
其他相关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建议:在准备材料时,确保所有文件均符合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并提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指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