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涉及的法律条文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主刑和附加刑的规定。具体坐牢的期限和条件如下:
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三年。
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除特定情形外(如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为无期徒刑。
为死刑。
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总结来说,坐牢涉及的法律条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规定,以及附加刑的种类和适用条件。具体的刑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由法院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