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乎礼”的意思是指 严格依照礼的原则。在唐代法律体系中,“礼”是立法和司法的基本准则,唐律的编纂者在制定法律时,广泛参考了儒家经典,使法律条文和精神都体现了儒家的“礼治”思想。因此,唐律的实施,无论是定罪还是量刑,都以儒家所倡导的礼教为原则,实现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统一。
具体来说,《唐律疏议》是唐代法律的重要文献,它以“礼”为基本原则,贯穿了中国传统的“礼治”思想。无论是从条文的字面意义,还是从法律的精神实质来看,都体现了对礼的严格遵守和应用。
总结来说,“一准乎礼”是唐代法律的重要特征,它体现了封建伦理的基本精神,即完全以儒家礼教纲常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定罪量刑的理论依据,实现了“礼”与“法”的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