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告知”在不同情境下有不同的含义:
包括关于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提示告知。
关于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违法超分大中型客货驾驶人的告知提示。
严禁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驾驶车辆。
车辆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需到属地交警大队办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注册手续,并在互联网平台备案从业信息。
车辆所有人要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及时清理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按期检验、报废车辆。
车辆转卖时需及时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严禁“非营运”“营转非”客车从事任何形式的营运活动。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所有人需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办理其所有人机动车相关业务,并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这通常是在特定活动或管理中,向相关方明确各自的责任、规范经营的要求以及提供举报渠道,以提高透明度和责任感。
包括告知卖方及时结清所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
告知买方充分了解所购房屋是否已结清物业服务费。
告知交易房屋所在地的物业服务公司和实施基本物业管理的社区,以便物业公司及时通知业主结清物业服务费,从而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这些“三告知”内容旨在提高信息透明度,明确责任,促进规范经营,并保障相关方的权益。根据具体的场景和需求,其具体内容和重点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