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盗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条款是 第四十九条。该条款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