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税票时需要加盖的章包括:
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专用的,上面需要包含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和“发票专用章”字样,且必须清晰可辨。
发票联和抵扣联应加盖在相应的位置,通常是右下角。
发票专用章不得用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代替,且必须使用最新版的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发票的密码区不能折叠,否则税务局抵税验票时难以通过。
开具发票时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注明“误填作废”。
总结:
开税票时,必须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且必须盖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右下角。发票专用章是专用的,必须清晰可辨,不能使用其他章代替。同时,发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