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的最长租赁期限如下:
农村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续订的期限同样不得超过二十年。
对于耕地,其承包期为三十年,因此租赁期限在剩余承包期限内,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对于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租赁期限同样不得超过二十年,且续订期限也不得超过二十年。
无论何种情况,租赁期限届满后,续订的租赁合同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租赁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年,无论是首次租赁还是续订,均受此限制。超过二十年的部分将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