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行贿之所以严重,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行贿往往涉及复杂的权钱交易,行贿者为了掩盖其行为,往往采取隐蔽的手段进行交易。这使得调查取证变得异常艰难,给司法机关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行贿案件涉及的人员众多,关系错综复杂,这也给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这些复杂的关系网不仅增加了调查的难度,也可能导致证据的隐匿或销毁。
金额巨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多次行贿: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行为,也构成严重情节。
特定领域的行贿:如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或者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都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手段恶劣:如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以及用党费、团费行贿的,也构成严重情节。
个人行贿严重不仅体现在其社会危害性上,还体现在其法律后果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可能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特别重大损失,行贿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罚金等。
综上所述,个人行贿之所以严重,是因为它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权钱交易的隐蔽性增加了调查难度,涉案人员众多且关系复杂,多种行贿情节的严重性,以及法律后果的严厉性。因此,打击个人行贿行为,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