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套房退房通常需要 15日内房款到账。具体流程如下:
购房者需以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形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若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后,应在15日内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并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在手续或文件尚未解除前,开发商应代替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建议在提出退房要求后,购房者与开发商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及时完成退款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