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遵循的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的标准,用于保障食品的安全性和消费者的健康。
包括四个部分:
通用标准:涉及食品中污染物、致病菌、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等。
产品标准:包括食品产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标准,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相关产品标准等。
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规范标准: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标准:提供食品中各种安全指标的检验方法和技术规程。
由地方政府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旨在保障当地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
针对地方特色食品,在没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各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以制定并经国家卫健委备案后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一旦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实施,该地方标准会被废止。
由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用于规范企业内部的生产和管理。
企业标准不允许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且应在质量技术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否则该企业标准无效。
涉及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还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等。
综上所述,食品遵循的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及食品相关产品标准,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保障食品安全的法规体系,确保食品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