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列席有关会议。
人身特别保护权。
言论和表决免责权。
视察权。
这些权利保障了人大代表能够充分履行职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