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流产假的天数主要根据怀孕月份和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总结: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对于晚婚晚育的女性职工(包含女教师),部分省市地区会设置晚婚晚育假期60天,总共可达158天。
例如,天津市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
三个月以下的,产假十五天;
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三十天;
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
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流产后需要休息两周,单位会正常发放工资,按出勤算。
流产后要注意休息,避免劳累,增加营养,注意卫生,禁止性生活一个月内,最好在流产后来一次月经之后再有性生活。
综上所述,女老师流产假的天数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地方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可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可享受42天产假。如果属于晚婚晚育情况,可能还会享有额外的假期。此外,具体假期可能会因单位政策或地方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所在单位或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