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争议的人”指的是 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已经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人。这些人与劳动争议案件有直接的法律利害关系,可能是原告、被告或第三人,他们参与仲裁活动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确保所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遵循法律程序进行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