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以下是厦门医保的报销比例:
不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45%、55%、65%。
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仍执行原规定的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首次住院(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10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院95%,二级医院93%,三级医院90%。
退休人员:
首次住院(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一级及以下医院50元,二级医院150元,三级医院250元)。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院95%,二级医院97%,三级医院98%。
城镇职工: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至10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赔付比例为75%;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赔付比例为85%;20万元以上至最高赔付限额的部分,大病保险赔付比例为95%。
城乡居民: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赔付比例根据具体金额有所不同。
建议:
门诊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部分,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最高,为65%。
住院医疗费用方面,无论是首次还是二次及以上住院,一级及以下医院的报销比例都较高,适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
大病医疗保险的赔付比例较高,可以有效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