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利息的借贷处理遵循会计原则,具体如下:
1. 当企业计提应收利息时,表示企业预计会收到利息但尚未实际收到,此时会计分录为:
```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
2. 当企业实际收到应收利息时,会计分录为:
```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
3. 如果企业收到的利息超出了预期,即多收了款项,此时会计分录为: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
4.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而言,收到银行利息时的会计分录为: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
5. 银行在收到贷款利息时的会计分录为:
```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
以上会计分录反映了应收利息的借贷方向及其含义。需要注意的是,会计分录中的借方通常表示资产的增加、负债的减少、收入的减少和费用的增加,而贷方则表示资产的减少、负债的增加、收入的增加和费用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