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 每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夏季的4个月,即6月至9月。高温津贴原则上按月计发,纳入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税前扣除。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也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冲抵高温津贴。
因此,江苏的高温津贴是每月300元,连续发放4个月,从6月开始到9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