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犯罪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己的生活环境及其安全性有更高的关注,对犯罪案件的知情欲增强,媒体通过报道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犯罪案件往往是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外在表现形式,媒体通过报道可以揭示这些矛盾,引起公众关注。
媒体通过报道犯罪案件,可以增加报纸发行量或提高广播电视、电影的收听收视率,从而获得经济效益。
媒体报道可以揭露犯罪、教育群众、震慑潜在的犯罪者,实现媒体和侦查部门的“双赢”。
媒体报道犯罪案件是现代民主的体现,也是政治文明建设进步的标志。
人类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和窥私欲也是推动媒体报道犯罪的一个因素。
有时犯罪者家属出于减轻羞耻感和推脱责任的目的,会试图通过媒体洗白犯罪者,将舆论引向有利于犯罪者的方向。
大众传媒对社会价值观的不合理塑造可能促生“潜在犯罪人”,媒体在报道犯罪时需注意防止传递错误的社会价值观。
需要注意的是,在报道犯罪时,媒体和侦查部门都应明确指导思想,注意报道的导向,防止案件报道涉及泄密与教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