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程序中交费的具体步骤如下:
在法定期限内将上诉状递交给原审法院,即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并根据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
根据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所开具的上诉费用缴纳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上诉费。
通常需要按照通知书上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如果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则将费用缴纳给二审法院。
上诉人在收到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7日内未预交且未提出缓交申请的,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上诉费用与一审诉讼费用相同,具体金额根据案件类型和金额不同而有所区别,例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诉费的缴纳,以免影响上诉程序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