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产假时长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各地的具体规定而定。以下是主要的产假时长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各地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基础上,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例如:
浙江:生一胎产假158天,二胎及以上是188天。
上海:无论第几胎都是158天。
广东:在98天产假基础上,有80天的奖励假,即产假有178天。
四川:基础产假98天,延长生育假60天,总计158天。此外,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可增加一个月产假。
职工在休完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具体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与产假不冲突。
综上所述,女职工的产假时长在 98天至188天不等,具体天数取决于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及个人的生育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企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