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开庭时,各方当事人的发言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诉讼请求:明确列出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
请求理由:详细阐述请求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持,例如夫妻感情破裂、对方存在过错、己方抚养能力等。
证据材料:简要介绍原告提供的证据及其证明目的。
立场陈述:明确表明对原告诉讼请求的态度,如同意或反对离婚,并简要说明理由。
证据质疑: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疑或反驳,指出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问题。
法律依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或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当事人信息:核对并确认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姓名、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要求原告当庭详细说明诉讼请求及其理由。
证据材料:要求原告和被告分别举证,并对证据进行质证,询问双方对证据的意见。
法律权利: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如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
原告发言:原告或其代理人就诉讼请求和理由进行总结性发言。
被告答辩:被告或其代理人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回应和答辩。
互相辩论: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互相辩论,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
调解建议:法庭可以根据情况向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建议。
和解协议: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可以在法庭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制作调解书。
事实确认:审判员宣布查清事实,开始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