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表需要填写的内容如下:
中国公民填写中文姓名。
外国人填写护照上的姓名。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按照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
内地居民填写居民身份证号。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填写相应的居民身份证号,并在号码后标注是哪里人。
出国人员和华侨填写护照或旅行证件号。
外国人填写护照或旅行证件号。
内地居民、澳门居民、香港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填写“中国”。
外国人填写护照上的国籍。
无国籍人填写“无国籍”。
填写未婚、离婚或丧偶。
如果当事人是法院一审判决离婚的再婚者,应注明“离婚一审判决已于×年×月×日生效”。
逐一填写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不得省略。
填写“符合结婚条件,准予登记”。
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与结婚证上的日期一致。
按照民政局相关规定执行填写规则。
填写颁发给当事人的结婚证上的印制号码。
填写承办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的名称。
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计算机打印。
粘贴当事人提交的照片。
建议当事人在填写结婚登记表时,仔细核对所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