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牌协议主要涉及车牌的转让和租赁两种情况,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协议内容:
甲方(卖车人)将车牌号码转让给乙方(买车人),车牌所有权在交付车牌号码及发票之日转移给乙方。
甲方需将车牌号码刻录完整,不得有任何磨损和损坏。
乙方需配合甲方一同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所有转让过户费用。
车牌价格及支付方式:
车牌转让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乙方在车牌过户交接后需立即支付车牌转让价格给甲方,并由甲方提供《销售发票》。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承诺所转让车牌号码合法所有,不存在任何纠纷,且车牌无欠缴违章罚款。
乙方保证办理过户手续时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并在车牌过户交接之前保管好车牌及号码。
协议内容:
甲方(出租人)将深圳车牌号租赁给乙方(承租人)使用。
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车牌使用:
乙方取得车牌后应合法使用,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或将车牌转借、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乙方因使用车牌产生违法行为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租金及支付:
乙方需按约定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将不再享有车牌使用权,车牌归乙方所有,直至合同到期。
建议在签订车牌转让或租赁协议时,务必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