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法院财产保全的期限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具体规定如下:
不得超过一年。
不得超过六个月。
不得超过二年。
因此,对于汽车这类动产,法院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如果需要延长保全期限,申请执行人必须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原期限的一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保全期限通常为一年。如果在一年的保全期限内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对方可以继续申请续封。
综上所述,汽车法院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 不超过一年,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续保期限也不得超过原期限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