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户口迁移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
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
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迁移申报材料:户口迁移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理户口迁移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买卖)合同原件(留存复印件)、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
其他情况需根据具体政策提供相应材料。
在沈阳就业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沈阳市。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等材料。
在沈阳市购买住房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沈阳市。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材料。
在沈阳市缴纳社保、纳税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可以通过积分的方式申请将户口迁入沈阳市。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社保、纳税等材料。
符合沈阳市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沈阳市。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
在沈阳市有直系亲属或者配偶父母在沈阳市,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沈阳市。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迁移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