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案件的结案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审理程序、复杂程度以及是否存在上诉等因素。以下是不同程序下的一般结案时间:
简易程序: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
普通程序: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
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通常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特殊情况:如附带民事诉讼,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死刑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普通程序: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
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
普通执行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
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般情况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上诉的,该案件即结案。
二审判决下来即为终审判决,案件立即结案。
请注意,这些时间框架是指导性的,实际情况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