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书的写法如下:
委托人: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若委托人为单位,则写明单位名称。
受委托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若为律师,则仅写姓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
委托事项:明确委托人在何纠纷中委托代理律师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授权范围:详细列出委托人授予代理律师的权限,如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代为提起反诉、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若需特别委托授权,应具体写明授权内容。
联系方式:可简要列出受托人的联系方式。
关系说明:若受托人与委托人有特定关系,应予以说明。
签名或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委托日期。
示例
现委托×××、×××在 (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与权限如下:
1. 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2. 代为进行和解、调解;
3. 代为提起反诉、上诉;
4. 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格式和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