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条上盖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封条作为一个告示,明确表示关门或封物的日期以及封门或封物的人。通过盖章,可以清晰地识别出封条的有效性和责任主体。
封条相当于一把大锁,一旦封条被损坏,意味着门或物被非法打开或动用。盖章增加了封条的安全性,防止被随意撕毁或篡改。
封条上的印章通常代表某个单位或机构,如档案管理部门或执法机关。在拆封前,封条上的印章表明档案或物品由该单位负责。如果自行拆封并造成丢失或损坏,持有单位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封条必须盖有执法机关的公章才能生效,没有公章的封条不具备法律效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封条上的印章需要盖在已经写好的字上,以防止伪造。盖章的位置一般要求“骑年盖月”和“朱在墨上”,即印章的上部盖住年份,下部盖住月份,朱砂要盖在字上。
综上所述,封条上的印章不仅是一个告示和锁,更是法律责任和法律效力的象征。通过盖章,可以确保封条和封闭物品的安全、合法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