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办理失业证,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沈阳市户籍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街道或乡镇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证。
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
户口簿及复印件一张;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工作人员审核申办者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则受理申请,审核未通过则告知原因。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后,将材料送往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后,汇总上报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区就业管理机构复审认定后,对审核合格的盖章,并录入全省街道社区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同时报市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通知申办人到申办处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到户口所在街道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失业救济金领取。
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办理指南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