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15日设皖北行署区,驻合肥市。
1949年:县级六安市和六安县合设六安县;
1950年:皖北行署区直辖的肥西县划归巢湖专区。
1951年:设合肥市城郊、车站、东市和西市4区;
1949年5月13日设皖南行署区,驻屯溪市,同年8月迁至芜湖市。
1952年8月7日撤皖南行署区,并入安徽省。
下图中,寿县属于六安专区,合肥属于合肥市,肥西(上派河)、肥东(店埠)、巢县、含山、和县、无为、庐江属于巢湖专区
1952年8月7日,皖南、皖北2行署区合设安徽省,驻合肥市。
1952年:肥东、肥西2县分别划归滁县专区和六安专区;
1952年:撤合肥市城郊区,设东郊区和西郊区;
1954年合肥市东、西2郊区合设郊区。
下图中,寿县、肥西(上派河)属于六安专区,合肥属于合肥市,巢县(柘皋)、含山、和县、无为、庐江属于芜湖专区,肥东(店埠)属于滁县专区
1958年:蚌埠专区的肥东县、芜湖专区的巢县和六安专区的肥西县划归合肥市;
1958年:芜湖专区的庐江县划归六安专区;
1959年:合肥市车站区更名南市区。
1960年:合肥市郊区更名蜀山区;
1961年:合肥市的肥东、肥西、巢县3县分别划归滁县专区、六安专区和芜湖专区;
1963年:撤铜陵市铜官山区、合肥市蜀山区、芜湖市四褐山区和郊区、蚌埠市郊区;合肥市南市区更名中市区。
1964年:设利辛、固镇、长丰3县,分别由阜阳、宿县专区和合肥市管辖;复设合肥市郊区。
1965年:复设巢湖专区,辖芜湖专区的巢县等4县和滁县专区的肥东县及六安专区的庐江县;
下图中,寿县、肥西属于六安专区,长丰、合肥属于合肥市,肥东、巢县、含山、和县、无为、庐江属于巢湖专区
1982年:设县级巢湖市。
1983年:撤巢县;
1983年:六安地区肥西县和巢湖地区肥东县划归合肥市;
1999年:撤巢湖地区和县级巢湖市,设地级巢湖市和居巢区;
下图中,肥西、长丰、肥东、合肥属于合肥市,巢湖、含山、和县、无为、庐江属于巢湖市
2011年撤销地级巢湖市,原居巢区改设县级巢湖市,与庐江县一同划归合肥市,原和县(除沈巷镇)、含山县划归马鞍山市,原无为县与和县沈巷镇划归芜湖市。
下图中,肥西、长丰、肥东、巢湖、庐江、蜀山区、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属于合肥市,含山、和县属于马鞍山市,无为属于芜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