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侦查是指 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对于刑事案件进行的活动。这些机关依照法律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并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是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独立的诉讼阶段,是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
具体来说,公安侦查行为包括:
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
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旨在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
侦查的主要目的是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以确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和审判。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侦查行为既包括司法行为,如依据刑事诉讼法进行的侦查,也包括行政行为,如依据行政法规进行的侦察。但无论是司法行为还是行政行为,侦查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