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包括以下几类:
这是指发明人通过自己的智力和创造能力制造出以前没有出现过的新产品。产品发明可以是实物产品,也可以是物质形式的发明,例如机器、仪表、工具及其零部件,或者是新材料、新物质的发明。
这是指将一个物质改变为另一种物质或者是其他的状态,所采用的新方法或者特殊步骤,甚至是其他新颖的技术手段。方法发明包括产品的制造加工工艺、材料的测试、化验方法、产品的使用方法的发明等。
这是指对现有的产品的制造方法,或者是产品的制造技术提出实际性改进的技术方案,有效改进发明或者产品的发明。改进发明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进行的局部改进和发展,而不是全新的产品或方法。
这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产品的外形特征,这种外形特征必须通过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在申请专利时,应当详细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并确保其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