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产品追诉期一般为 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但是,如果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且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则追诉期会延长至十年。
此外,如果涉及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追诉时效期限一般为二年,但若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对于食品产品追诉期,一般情况下为二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产品缺陷导致损害且未超过安全使用期),追诉期可能会延长至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