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刑事案件的机构主要包括:
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
负责检察、批准逮捕、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等。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
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分别负责监狱内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的侦查。
专门负责侦查涉及走私犯罪的案件。
这些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等权力,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